烟台:如何领取失业补助金?8月新规解读
齐鲁人才 . 2021-09-22发布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扩围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98号)要求,2021年8月1日之前申领失业补助金的,人员保障范围与2020年执行范围一致。2021年8月1日(含)之后保障范围调整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即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或解除劳动关系并停止缴纳社会保险发生在2021年。

也就是说,8月1日开始,只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或解除劳动关系并停止缴纳社会保险发生在2021年,且之前未享受过失业补助金的人员,才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仅可享受一次,已享受过的,请勿重复提交申请。

已领取过失业补助金,且未重新就业参保的,本次不再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请勿再次提交失业保险金申请。

特别提醒 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交申请时,请选择“失业补助金申请”。